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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靖江人身上的非法集资案,一看吓一跳
发表日期:2015-03-23 来源: 作者: 访问次数:

靖江市金融办发布消息,近年来出现在我市的非法金融活动手段不断翻新,建议市民理性投资,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案例1】 瑞士API公司外汇骗局,靖江市民投资落陷阱

近日,一市民向我市公安机关报案,他通过一家名为API的瑞士公司做外汇投资,但该公司今年1月份突然宣布,因遭受“黑客攻击”,所有投资者的12亿美元资金瞬间赔光了。212日,央视新闻频道已播出瑞士API公司外汇骗局的报道,这家公司之前在拓展投资者的时候,号称每个月的投资收益可以达到5%,一年下来收益高达60%,以高额回报引诱投资者。投资者在整个投资过程都是通过微信群接受公司的指导,连交易开户以及账号密码等,都是通过微信传递的,根本就不认识公司的负责人,但高收益还是让他们心动了。目前,国内警方已经立案,在瑞士也已经进入司法程序。

这种打着境外机构幌子、非法吸收投资者资金的地下外汇交易平台,是互联网时代出现的新型非法集资形式之一。

【案例2】 以高利息为诱饵,企业老板非法集资近1900万元

20087月至20131月间,靖江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以解决单位资金不足为由,以月息2分至4分的高利回报为诱饵,口口相传,先后120次向自己的老领导、朋友、本厂职工等61户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1900万元,用于厂房建设、购买原材料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201342日,一些投资者在得不到陈某承诺的高利息和本金的情况下,向靖江警方报了案。同月14日,被害人刘某等人发现陈某,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陈某交代了主要犯罪事实。陈某案发前已归还5201440元。陈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靖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案例3】 谎称在外做生意,向熟人非法集资

20097月至201211月间,朱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高利为诱饵,先后向20人非法吸收存款727万元,借给他人使用。事发后朱某自动投案,最后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朱某从事服务业,以装修、在外投资项目、买房等为由,向丈夫的朋友、牌友、邻居等熟人借款,承诺高利息。借款时,朱某信口雌黄,和这个人说在广东投资了房地产项目,和那个人说在苏州投资了项目,有时还以店里装修资金不足、家里买房钱不够等理由借款。朱某有时会以自家房产迷惑借款人,称万一到时还不了钱,可以某处房产还债,以此骗得熟人的信任。朱某自动投案后,公安机关依法查封了涉案的4套房屋。

【案例4】 约定利息借款扩大经营,资金链断裂才知违法

2001年至2006年间,经营一家制衣厂的常某夫妇结伙或单独,约定借期一年或数月不等,采取到期后支付利息并重新出具借条或归还部分本金后继续转借等手段,先后以月息2%3%5%10%等向他人借款187.2万元,用于制衣厂经营。此后,制衣厂经营出现资金断裂,常某夫妇无法依约偿还欠款而东窗事发。案发后,常某夫妇才意识到他们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他们称此前并不了解这些法律知识。

最终,常某夫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三年三个月,并分别被处罚金12万元、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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