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法院文化>法官札记
看,小倪如何智取“老赖”
发表日期:2016-06-03 来源:执行局 作者: 访问次数:

小倪,大名倪伽任,是靖江法院2014年新招录的公务员,分配在执行局工作。  

清晨,倪伽任早早来到自己的办公室,突然发现门口站着一个人,原来是一个执行案件的申请人郑先生。郑先生感激地送上一面锦旗,上书秉公办案、品德高尚、廉洁高效、倾心为民十六个大字。郑先生激动的握着倪伽任的手说:倪法官,要不是你,我根本不会拿到属于我的那笔钱啊!感谢你,感谢你啊!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2015414日,原告郑先生与被告郑某为房屋买卖和同纠纷一案,双方达成调解,调解书约定郑某返还郑先生购房款70000元,约期于20151230日前付清,若被告未按约履行,则需另行赔偿原告损失5000元。但被告郑某并未按约履行,原告郑先生在多次催告无果的情况下,于201611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倪伽任经过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发现他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多次与被执行人郑某电话联系,要求其到庭并且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但郑某一直避而不见。一是没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二是被执行人郑某一直躲着不见面,案件该怎么执行?  

201622日,申请人郑先生来执行局找到倪伽任,称自己可以做出一些让步,只要郑某有诚意还钱。要谈的话,郑某必须露面才成。于是倪伽任跟郑某再次电话联系。郑某先是谎称自己不在靖江,后听说对方可以做出让步,竟然在十分钟之内到达法院。经过大半年的协商,两位当事人对和解协议的条款分歧太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见谈不成,当事人双方情绪都有点激动,郑某也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按照执行程序,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的当事人,倪伽任依法对郑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拘留期间,经过多次提审与做工作,在拘留期限结束的最后一天,郑某承诺于2016429日归还全部欠款。不过,拘留期限一过,郑某又避而不见,也不履行承诺。  

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不过,倪伽任打听到郑某有两套拆迁安置房,其中有一套已经卖掉。而银行内没有查到他的存款,卖房款很可能以现金形式存在在家中。得到这一线索,案件出现了转机。511日,大约早上6点左右,得到郑某在家的消息,倪伽任立马和同事一道,赶到郑某家中,将他堵了个正着。起初郑某态度还很强硬,当听到法院要对他家进行强制搜查时,态度逐渐发生改变。经过长达一个多小时的艰难谈判,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后,郑某终于归还了全部欠款以及违约金。案件也顺利执结。


  上一页新闻 【打印】   【返回】
  下一页新闻从书记员到承办人的成长与转变——一位基层年轻执行员的心声
建议您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效果更佳
版权所有:靖江市人民法院 技术支持:南京通达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