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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是一名法官
——观电影《十二公民》有感
发表日期:2017-03-16 来源:园区法庭 作者:倪伽任 访问次数:

201612月底,我刚刚调到审判一线时,我师父徐劲松法官问我:“你知道法官的两大权力是什么吗?”我摇摇头说不知道。他说:“记住,你将来会是一名法官,一定要知道法官的两大权力就是——判断权和裁决权。”

三个月后的今天,在观看了电影《十二公民》之后,我似乎明白了我师父的意思了。

这部电影讲的是在一所政法大学中,几个未通过英美法课程期末考试的学生迎来了补考。他们的题目就是,组成模拟西方法庭,分别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角色,审理社会上饱受争议的“富二代杀父”案件。12位学生家长组成了陪审团。这些人来自社会不同阶层,他们在听取模拟法庭审理后,将对本案做出最终判决。有意思的是,按照规则,他们必须达成一致意见,全票通过,才能结束审判。第一次投票,结果是其余十一人赞成“有罪”,仅有一人认为“无罪”,嫌疑犯距离被宣判死亡只有一步之遥。但随着讨论的深入,各种疑点出现,各种证据开始被怀疑,最终的结果竟然是——“无罪”。

电影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5号陪审员说的一句话:“万分之一的错误,那对一个当事人来说那就是百分之百的灾难。”

这句话让我感到了震撼,让我意识到自己将会是一个法官,将会处于一个什么样崇高的位置,也让我想去重新认识什么是判断权,什么又是裁决权。

法官的判断权,是对事实的判断,那么,首先要做到的是抛弃偏见,摘掉标签,切勿先入为主。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是自认为是一个符合正义要求的人,他们看到每一个新闻,都会做出自己的明确判断,后母虐儿案,南京宝马案等等,谁好谁坏,谁又违背了道德,是很清楚的,大家认为这个就是所谓的正义。影片中,一开始就说出了“富二代”这个指向性很强的标签。很多人,一听到“富二代”,第一反应就是狂妄自大,任性没文化,加上涉嫌 “杀父”,那简直是天理不容,肯定是他干的,而且必须枪毙,甚至凌迟,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啊。但是事实呢?影片的最后交代,“真凶一个月后落网”。

随着网络的普及以及发达,很多特例迅速涌现,很多媒体为了吸引读者,依靠简易的价值观,将社会角色贴上标签。当我们看到这些标签,最快联想到的就是这些简易的价值观,比如说“城管”、“富二代”、“农民工”等等,“倾斜保护弱者”的思想似乎根深蒂固,“以貌取人”的现象似乎屡见不鲜。

但是法官的存在是为了“惩强扶弱”?

不,法官的存在是为了“公平”、“公正”。抛弃偏见,摘掉标签,这是做出最佳的事实判断的首要前提。

接下来,法官判断权行使的重要步骤就是——合理怀疑。

正如影片中所展示的那样,讨论如何使用侧刀,一个老人15秒能走多远,一辆列车经过一个定点需要多久,房子的隔音效果等等,正是对这些证据的合理怀疑,使得认为无罪的人数从最开始的1人,到最后的12人。

我的师父徐法官不止一次告诉过我——不要无条件的相信当事人和证人的每一句话,不要无条件的相信当事人提供的每一个证据。合理怀疑并不是钻牛角尖,而是对事实的最大尊重和对当事人的最大保护。

当我们行使完法官的判断权对事实作出最合理的判断后,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行使法官的裁决权。

我想起我写的第一份判决书,想起宣判时当事人急切的眼神,想起驳回诉讼请求后当事人的失望以及支持诉讼请求时当事人的欣喜若狂。

法官,刑事上掌握着别人的生死,掌握着别人的自由,民事上掌握着几十几百甚至几千万。

所以,我们要慎重。

本片8号陪审员所说的两段话深深地触动了我:“你凭什么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就算一个人真的有罪,我们都要花时间讨论该不该判死刑,你握生杀大权,杀了一个无辜的人你跟凶手有什么区别?”“我们现在是在一所法律大学的教室里,为了一群将来有可能成为法官的年轻人,在讨论一桩谋杀案,是为了我的孩子,也是为了你的孩子,为了我们的孩子在讨论一个人的生死,这事不该吹毛求疵?决定一个人该不该枪毙这事不该吹毛求疵?往大了说,真关系到一个国家法律未来是否公正不该吹毛求疵?”

从我20108月收到法学院的入取通知书到现在,已经快七年了。这七年中,上课,做题目,讨论,写论文,毕业答辩,考上法院公务员,通过司法考试等等,无时无刻不是在和法律打交道,我热爱这门学科,热爱我的工作。

通过《十二公民》这部电影,我告诉我自己,我会成为一名法官,我一定要用好法官的判断权和裁决权,因为一句话——

“万分之一的错误,那对一个当事人来说那就是百分之百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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