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为了倡导全民抵制毒品犯罪,6月25日下午,靖江法院在靖城街道东兴街社区居委会公开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并集中宣判2起毒品犯罪案件,通过真实案例有效震慑毒品犯罪分子,同时教育广大群众认清毒品危害,自觉抵制毒品,远离毒品及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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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陕西的邹某是一名80后,目前租住在我市,2010年曾经因为犯容留卖淫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的邹某没有洗心革面,反而染上了毒品,还参与毒品贩卖。去年8月份,邹某分两次向刘某出售毒品1.5g,得款1500元人民币。8月中旬,邹某在湖北武汉、孝感购买毒品,通过快递邮寄到靖江,8月15日,靖江警方在我市长田岸埭附近将正在收取包裹的邹某抓获,当场查获包裹内装有28.1克毒品。随后,民警又在邹某的点租屋内查获了毒品8.2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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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某贩卖毒品总量达到37.8g,已经构成了贩卖毒品罪,庭审过程中,邹某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最终,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元,退出违法所得1500元,予以没收。听到审判结果,邹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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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靖江法院还现场宣判了另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戴某在我市新桥某地出售毒品0.6g,得款600元人民币。现场,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没收600元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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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法院刑庭副庭长黄颖宏介绍,近年来,我市涉毒案件呈现上升趋势,靖江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禁毒法律和政策,坚持依法严厉惩处毒品犯罪的方针,加大对涉毒人员的司法审判力度,让他们能够正视法律。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多次挑选容留他人吸毒案、贩卖毒品案走进城乡社区进行巡回审理,让旁听群众零距离感受到法律对涉毒案件的打击和惩戒力度,通过从严打击和有效宣传相结合,进一步唤起群众拒毒意识和决心,营造全民防毒、拒毒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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