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执行信息>执行动态
靖江法院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
发表日期:2015-08-04 来源: 作者:蔡佳 访问次数:

  2015年8月4日,市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张金荣,协同执行法官马瓒、戴乔林一行,赶赴生祠镇新丰村,调解一起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引发的排除妨碍案件。

  “看起来只有一亩一分的地,但经过前3次的沟通发现,被执行人抵触执行、被执行人家属情绪激动、要不要等田里的作物成熟再交付、申请人诉求又很迫切,多种因素交织,处理不好会让矛盾更加尖锐。”在车上,承办法官戴乔林提前向人民陪审员指出此案的棘手之处。

  1996年,申请人通过调换获得该讼争承包地,之后一直抛荒。1999年新丰村安排发包给被执行人耕种,但新丰村未终止与申请人的承包经营合同,也没有书面交回讼争承包地,被执行人只是延包了该承包地。2013年,申请人提出诉讼,要求被执行人及新丰村村委返还该承包地。2014年靖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执行人及新丰村村委于2014年水稻收割结束后10日内返还该承包地。后被执行人不服,提出上诉。2015年1月19日,泰州中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被执行人熟视无睹,继续在讼争承包地上耕种。

  

  “群众工作,难点不在于如何把理说透,关键是要能情、理、法相交融,让老百姓心服口服。张书记您作为东进村党支部书记,常年和老百姓打交道。我们希望能借助您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帮助我们多做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争取和平解决。”执行法官马瓒道出了此次邀请陪审员参与执行的初衷。

  一行三人驱车赶到与案件相关的第三方——新丰村村委。经过和村党支部书记顾金飞、村长倪立新的沟通交流,双方根据被执行人的现状以及前3次的调解结果,预测出可能出现的对抗情形。针对执行中的各种可能,制定完善的执行流程和应急方案。

  在赶赴被执行人家前,人民陪审员张金荣提出要到讼争承包地实地勘察。在实地勘察耕种地时,张金荣指出,被执行人耕种地作物与其他村民相比明显泛黄,估计有一段时间未施肥除草,看来被执行人已经做好被强制执行的最坏打算。在对抗心理已经减弱的情况下,我们可以从同战线的角度切入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兴许可以一举拿下。

  似乎是为了印证张金荣的猜测,又一次吃了“闭门羹”准备离开时,迎面走来的被执行人家属在了解一行人的身份后,心平气和地和大家解释,被执行人不在家的缘由和现今的下落。曾经的她,在村委会大吵大闹倚老卖老,让村长倪立新至今仍心有余悸。

  接下来的行程就顺畅无比。在工作地点寻到被执行人妻子后,第一句话就直接让一行人彻底放下了心。“那地我家是不打算要了,但要是手续不全还是不给。”最大的矛盾已经化解,承办法官戴乔林现场记录下谈话内容,形成初步调解意见,最后就法律层面给被执行人妻子提供咨询和建议。

  将人民陪审员的监督权向法院执行领域延伸,改变过去陪审员仅限于与审判人员一起审理刑事、民事案件的状况,努力拓展人民陪审员的监督范围,注意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自身优势,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基层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上一页新闻 【打印】   【返回】
  下一页新闻
建议您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效果更佳
版权所有:靖江市人民法院 技术支持:南京通达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