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法院公告>送达公告
领款通知书—李饶
发表日期:2016-09-30 来源: 作者: 访问次数: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

 

李饶(身份证号码3203031977****2427):

关于你申请执行与钱凯为债权转让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08)靖执字第0774号。经查,我院帐户上有执行款1100元未发还,自本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至本院136办公室办理领款手续(可以提取现金或转至本人账户)。如你拒绝或者放弃领款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作出拒绝或者放弃的意思表示;如你在规定期限内既不领取也未提出延期领取的书面申请,视为放弃案款、无权领取案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人: 夏芸

联系电话:0523-84993738

 


  上一页新闻 【打印】   【返回】
  下一页新闻领款通知书—贾骏
建议您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效果更佳
版权所有:靖江市人民法院 技术支持:南京通达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