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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被指控实施杀人行为而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适用何种证明标准
——检察机关申请对倪某根强制医疗案
发表日期:2015-11-20 来源: 作者:朱肇曾 曹味东 访问次数:

【案件基本信息】

1、决定书字号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2013)泰靖刑医字第1驳回强制医疗申请决定书

2、案由:故意杀人

3、当事人

申请机关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检察院

被申请人倪某根

 【基本案情】

 靖江市检察院申请称,20131117时至20时许,倪某根在其住处用斧头砍击其妻子杨某珍头部等,致杨某珍死亡。经法医鉴定,杨某珍系被他人用锐器砍击头部致颅脑损伤而死亡。经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倪某根患阿尔茨海默病(老年性痴呆),无刑事责任能力。申请机关认为,被申请人倪某根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对其强制医疗。并提供了相关关证据。

被申请人倪某根对指控的事实没有供述。其子倪明作为其法定代理人辩称,其父确患阿尔茨海默病,但其平时表现较好,性格温顺,暴力倾向较小,不同意对其父强制医疗。

倪某根的诉讼代理人辩称,从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来看,没有人直接看到倪某根实施了杀人行为;侦查机关现场提取的作案工具斧子一把,未经于天根辩认,该斧子上没有鉴定出倪某根的指纹,只能说明有人用这把斧子杀死了被害人,但不能证实谁用这把斧子杀死了被害人;被害人邻居也没有听到当晚倪某根夫妇房内有异常声音。因此,检察机关的申请书认定倪某根实施杀害其妻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经审理查明,被申请人倪某根患阿尔茨海默病即老年痴呆病三年余,与妻子杨某珍系平时关系一般。2013128时许,杨某珍被发现死于家中。当日上午,倪某根曾打电话告诉他在南京工作的儿子、女儿“妈死了”,当儿子到家后,在场人说刘美珍死了,倪某根却说“死了拉倒”。经现场勘验及法医鉴定,杨某珍头部和右上肢有锐器砍击形成的创口,深达颅骨。系被他人用锐器砍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案件焦点】

1、被申请人倪某根是否实施杀害其妻杨某珍?2、对精神病人被指控实施杀人行为而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适用何种证明标准?

【法院裁判要旨】

针对本案争议焦点,靖江法院根据庭审中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在质证、认证后,评判如下:尽管杨某珍于201311日在家中被害,侦查机关在被申请人倪某根的双鞋内侧、双侧裤管及护袖上发现有喷溅状血迹,经鉴定与杨某珍心血基因型相同。且证人倪某珍、倪某、缪某民等人的证言证实,被申请人倪某根当日有反常行为,并曾告诉其子女妈死了。但综观全案证据,本案系发生于倪某根夫妇所在的集中居住区,其邻居马子林等证人证实当晚未听到异常声音;侦查人员亦未发现被申请人身上有博斗伤;被申请人倪某根未作过实施杀人行为的供述;现场提取的作案工具斧子1把,未经被申请人倪某根进行辨认,且该斧子上没有鉴定出被申请人倪某根的指纹;证人证实被申请人有反常行为,但并未有人直接看到被申请人实施杀人行为,故现有证据不能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证明要求。

综上,靖江法院认为,倪某根虽然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倪某根实施了杀妻的暴力行为,因此,被申请人不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不应对其强制医疗,应由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1、驳回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检察院对被申请人倪某根的强制医疗申请。

2、责令法定代理人倪明对被申请人倪某根严加看管和医疗。

一审宣判后,检察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复议,决定生效。

【法官后语】

存疑的证据不能采信。新刑事诉讼法将强制医疗纳入特别程序,立法目的,首先,在于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免受精神病人的侵害,同时也让精神病人能够得到妥善的照顾。其次,在于进一步落实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关于精神病人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的要求。由于强制医疗,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因此,必须坚持严格的法律程序。因此,对于精神病人被指控实施杀人行为,而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其是否实施了杀害被害人的暴力行为是决定强制医疗的前提条件。

本案精神病人倪某根是否实施了杀害被害人的暴力行为,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适用何种证明标准的情况下,应坚持“四个必须”的证据裁判原则,第一,必须做到认定案件事实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无证据不得认定犯罪事实。第二,必须做到存疑的证据不能采信,确保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确实、充分。第三,必须做到用合法的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非法取得的证据应当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四、在没有直接证据证实精神病人实施杀人行为,运用间接证据定案时,间接证据必需形成证据锁链,如果其中任何一个证据不确实,或者存在二种可能,并且各有一些证据支持,就要认真研究,直到排除一切怀疑,且得出的结论具有唯一性、排他性。

 对照本案,现场提取的作案凶器斧头上没有鉴定出被申请人倪某根的指纹,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201312日上午,于天根进入案发现场,并在死者周围跑动,其衣裤上的死者血迹也存在其再次进入案发现场时碰擦形成的可能。因此,申请人提供的公安机关收集的倪某根实施了杀害被害人的暴力行为证据存疑,达不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证明要求,不能采信。既然不能认定倪某根实施了杀妻的暴力行为,对其强制医疗则缺乏前提条件,所以决定驳回检察机关要求对精神病人倪某根强制医疗的申请。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性痴呆占一定比例,在现代生活压力大的情况下,子女要关心老年人的生活,常回家看看,定期对老人进行体检,鼓励他们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一旦发现老人出现精神异常,要及时送医院检查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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